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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數位攝影器材普及,人們利用數位相機拍攝各種各類照片的頻率也提高,相對的帶動街頭攝影的風潮,然而從比較正規的角度來看,所謂街頭攝影到底是怎樣風格呢?有一定類型的照片樣式才能算街頭攝影嗎?這問題其實不僅是許多來看台灣掠影攝影聯展的朋友心中疑問,我自己也不斷省思,到底該用怎樣的標準去界定街頭攝影作品。

 

當然,最初步的就是將同樣取材自街頭的攝影類型:新聞攝影、紀實攝影以及街頭攝影先行各別定義。

 

新聞攝影算是一般人最常接觸的作品,或者也不能說是作品,而只是事件的記錄。新聞攝影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新聞性,也就是說被拍攝記錄的人、事、物,具備可被公眾評價或認知的價值,且在當時備受注目,而這類作品多半見刊於報紙、雜誌,也多半具有時效性,大約在該新聞事件過去後一周或一個月,照片的價值就漸漸低落。當然也有些新聞攝影作品可長久留存,因為有其歷史價值。

 

而紀實攝影則多半是長期關注單一主題的拍攝,例如沈昭良的稻草人、南方澳等等,還有阮義忠的八尺門、北埔,都是經過幾年的時間,不斷的造訪當地並拍攝,最後形成一個足夠的作品量,也有相對應的時間軸可檢視;另外,也有些紀實攝影是針對單一個人或單一團體的長期拍攝,例如雲門舞集照片輯「前後」,所以從特性來看,紀實攝影的重點並不單純是單一作品的力量,而是一系列作品集結後,所能帶來「時間」的力道,因此紀實攝影較能呈現出完整的時代風貌。

 

街頭攝影則與前述二者相近又相遠,相近處在於都是於街頭拍攝較多,且部分街頭攝影者也會將鏡頭朝向社會中低階層的人們,藉由作品試圖傳遞某些社會訊息,而快拍的節奏又與新聞攝影很像,所以在一般人觀念中,街頭攝影、紀實攝影、新聞攝影的區隔就顯得模糊。但實際上從新聞性來說,街頭攝影的作品多半沒有即時新聞的價值,而從主題報導面來說,街頭攝影通常只記錄下攝影者當時的感受,卻未必會深入到被攝者的世界去探尋答案,所以拍攝當下所形成的影像,在某種程度來說有相當的爭議性,因為無論呈現出何種面貌,都只是那一瞬間的記錄,卻未必是事件的全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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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當藝術界要解析街頭攝影作品時,就會遇到一個很大的難題,因為很多時候街頭所拍下的影像都並不具備太多深沉的意涵,也並非刻意擺佈而產生,但從傳統的藝術架構去衡量價值,則多數街頭攝影作品顯然有極大改進空間,所以目前台灣有比較明顯的街頭攝影盲點,特別是若只要在街頭拍攝的照片都算街頭攝影,似乎也低矮化了此類型攝影主題的形象。

 

所以縱使街頭攝影的玩家開始變多,作品的水準也明顯提升,但在各類型攝影比賽中,仍難以見到獨立的街頭攝影獎,而現下街頭攝影人參賽都只能依據作品的風格,選擇其他如紀實、新聞類攝影比賽。當然,這也不能說會損傷作品價值,不過我在此討論的目的,其實是讓有心接觸街頭攝影的朋友要謹慎思考,你是基於想要獲得世間肯定而深入街頭攝影,還是心中有一個渴求,期盼透過街頭攝影完成自己一些夢想。

 

我已經在街頭拍攝三年,要認真說,我也只是在找尋自己的觀點,現在都尚未成熟,但對於街頭攝影,我的想法就是只要在街上拍的,都可算是街頭攝影作品,至於藝術價值高低?就由它去吧,我只開心拍我自己想要記錄的,所謂名利不過轉眼,讓自己喜歡自己作品更重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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