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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晚參加基督之家小組長的培訓課程,第一堂約一個半小時的課程,講到教會並非是一棟建築,而是一群基督徒聚會的地方,重點在於聚會的人。

這不禁讓我想到經常在網路論壇看到的筆戰話題之一:「器材重要,還是器材後面的腦袋重要。」

當然站在一個拍照超過二十年,從傳統底片單眼相機一路經歷高階數位相機、數位單眼,最近又再度拿起數位相機以及傻瓜型底片機的我來看,我選「腦袋重要」這邊。不過我並非沒有經歷過追器材的歷程,還記得高二時幾乎都在拍人像,但偏偏手上只有一顆35-70mm f3.3-4.5的標配鏡,依照當時的技術,完全拍不出漂亮的散景,所以時常會怨嘆鏡頭不夠水準,拍不出好作品。

那時候的攝影老師我並不欣賞她,除了她個人私德問題,還包括她教學不謹慎,可是有一次她聽到我抱怨鏡頭不足時,她只問了我一句:「你已經將35-70mm拍完了嗎?」

聽到這個問題,我當場楞了一下,但年少輕狂的我只覺得老師沒在拍人像,哪懂得我在說什麼,所以從學校期間到畢業後踏入職場,我開始了追逐名鏡、高級機身之路,包括Nikon 17-35mm f2.8、AF-S 70-200mm f2.8等鏡頭,我都擁有過,105mm f2.8 Micro、85mm f1.8也都曾是我的配備。

但隨著拍照的歲月增長,年紀也不饒人的前進,體力漸漸不如以往,後來就決定將這些「貴」「重」鏡頭一一出清,最後就算是出門拍照,絕大多數時候也只帶一台小型數位相機。

就在這樣的轉折中,我突然察覺那個問題:「你已經將35-70mm拍完了嗎?」,不斷縈繞在我的腦海。

那顆標配鏡含括了35mm、50mm、60mm、70mm四個定焦焦段,以35mm時對大光圈f3.3論,也不可說其光圈太小,換言之站在如今的我來看,這顆輕巧的35-70mm還蠻適合隨身攜帶外出攝影之用,且作為人像鏡頭未嘗不可。

實際上我目前隨身攜帶的數位相機是Ricoh的GX100,鏡頭焦段24-72mm f2.5-4.4,可用iso值最高400,再往上的iso值就噪訊驚人了,可是我也用它拍過人像。

因為去年開始使用智慧型手機,下載了一些拍照軟體後,還找了朋友試拍,最後同樣完成了一輯手機人像攝影。

回頭去看看當年的自己,我必須承認,那時候不但沒有將35-70mm拍完,根本就是在輕忽它的情況下,草草將它遺忘在防潮箱中直到故障。

現在我的手邊沒有高階鏡頭,數位單眼機身也只屬於中階等級,而最常陪我出門的是幾台消費型數位相機或是照相手機,我最常思考的就是,還能將這些裝備如何應用,創造出我想達成的感覺。

我不否認好鏡頭、好機身能創造出更多攝影可能性,例如從物理上無法突破的大光圈散景漂亮原則,這確實是可變小光圈鏡頭無法達到的效果。但是因為擁有好鏡頭、好機身就可以拍出好照片?這問題應該是用膝蓋想就知道,就不用贅述。

教會的定義來自於參與其中虔誠的信徒,好照片的定義同樣來自於攝影者不困於設備的巧思。

以此期許我自己持續成長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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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夢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